创业公司易犯的四个常见的法律错误

来源: 互联网

错误一:没有签订股份行权计划(vesting schedule),没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保密协议

创业团队中途有人退出并且还继续持有公司的股份,那么剩下的人就苦逼了,可能你们劳心劳力*终还要为别人做嫁衣裳。签订股份行权计划的意义在于,即便有人中途退出,剩下的人也可以优先买回该人的股份。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激励创业团队的人能同舟共济,度过创业开始*艰难的几年。

中途有人退出可能会造成的另一个致命影响就是:离开的人可能会带走一部分核心的知识产权资产,可能包括**、代码、LOGO、商业秘密等。签订保密协议能够给创始团队一个**,并且也不需要费很多精力,把应该保密的内容列一份清单,每个核心成员都签字即可。

错误二:在稀里糊涂的情况下签订协议

有的创始人甚至都不仔细看他们要签的协议,更别说理解协议的内容。说他们天真也好,说他们理解力不够也好,很多创始人缺乏这种对自己签字的内容负责的意识。

不仔细看协议的后果就是:你亲手葬送了协商某些核心条款的权利,并且*终会付出比你预期更高的代价。一个**的例子就是如果要提前结束合同,通常提出结束的那一方要付出高昂的违约金,这一点,可能很多创业者签协议的时候不会仔细考虑到。

所以,如果你要代表一个团队的利益去签订某一个协议,**你已经读完并**理解了协议内容。怎么才算理解?1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;2、看清附加条款或限制条款;3、明确每一个人的知识产权所有权。

错误三:在要不要解雇那些不合适的员工的问题上表现得优柔寡断

对于一个创业公司来说,没有什么比雇佣了一个**更操蛋的事了。要命的是,那些人又没把“**”写在脸上,他们有时候有不错的履历,看起来也像正人君子,可一旦被雇用之后就原形毕露,自己不守规矩还会影响其他的员工。并且,这种人会给你带来法律上的麻烦,他们发现自己受了一点点亏待就巴不得闹上法庭。

炒人,对于某些创业者可能拉不下面子。可是你是要面子,还是要公司?

遇到这种人,就要拿出决断,抓住机会果断地辞退。留着这种人会把你的公司整得乌烟瘴气,而且加大了遭遇法律问题的几率。

错误四:没有把重要的利益关系落实到合同上

成功的公司都有一个共同点:任何相关利益方权责分明。对早期创业公司来说,*要落实到合同上的是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,因为承包人有能力帮你执行一些有难度的事项,但如果你们之间没有一纸协议,对方就没有这个义务。

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双方都应该签订一个书面的协议,因为他们某些时候需要你,你某些时候需要他们,一纸协议可以**双方的利益,并且,减少纠纷的可能。

多一点常识,提高一下法律意识就可以让你远离一些不必要的法律问题,也能让你的公司走得更远。

投稿作者:email_7585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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